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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2024-01-02   字号:A+  A   A-  阅读量:  分享:


 

近期,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下属二级子公司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签订《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信息科技项目委托建设框架协议》,该交易属于《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所述“统一交易协议”,应按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信息披露,对以上关联交易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信息化能力建设,合理整合集团信息化技术资源,提升系统建设和维护能力,结合集团对于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卡通公司”)信息科技专业子公司的功能定位,已与一卡通公司签署《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信息科技项目委托建设框架协议》,委托一卡通公司承担集团信息科技项目的建设和维护,委托建设框架协议合同期为3年,为统一交易协议。

根据《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3〕第1号)及《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统一交易协议的签订、续签、实质性变更,应按照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信息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

一卡通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23日。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5696.752187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3号中国卫星通信大厦B座15-19层,法定代表人为李岷。

一卡通公司为北京金控集团下属的二级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持股比例68.45%、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1.03%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比例持股 10.52% ,所有股东均为全资国有企业。

三、定价政策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制定定价政策如下: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本次交易事项主要是以信息化相关咨询、规划、开发、建设和维护为主,为保证价格公允,将通过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市场询价为主,自行询价为辅相结合,以市场价格为基准进行定价,具体各项交易订单价格由集团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对定价进行测算评估,对涉及软件开发、软件运维服务相关的订单定价参考依据国家标准《软件工程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信息化项目软件运维费用测算规范》等标准,并结合第三方市场价格数据进行软件工期、开发运维成本费用的测算;对涉及咨询、托管类、基础设施建设及基础设施相关运维的订单定价根据第三方市场价格数据,结合行业经验进行成本费用的测算;对涉及私有云租赁服务订单定价根据第三方市场云服务商专属云服务资费,结合用量、租赁期限进行成本费用的测算。

四、关联交易金额

根据集团信息化规划,2023至2025年的应用系统及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投入估算为7000万元,结合集团实际,预计本次框架协议三年累计所产生的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具体金额将根据实际委托实施的业务支出金额计算为准。

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意见和决议情况

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全票审议通过该议案,其中全部外部董事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六、董事会决议情况

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全票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其中全部外部董事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